中華民國棒球協會102年國家(A)級棒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提廣棒球運動,提昇裁判素質、培養優秀人才,以利我國棒球運動的全面發展。
二、依 據: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輔字第1020000162號函核定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五、舉辦日期:102年3月14日起至3月17日止,共計4天。
六、舉辦地點:新北市立新莊棒球場視聽教室(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和興街66號)。
七、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82年3月17日前(含)出生者),品行端正具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對棒球運動有特殊造詣且具備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
1.現任A級裁判。
2.取得B級裁判證3年以上並在此期間內擔任(院轄市)級以上或本會各級比賽裁判執法場數10次以上。
3.曾擔任國家成棒代表隊隊員3年以上者。
4.曾擔任甲組成棒隊教練者。
5.國內外體育科系畢業,對棒球運動裁判法研究卓有績效者。
八、名 額: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以50名為限(未達15名則取消舉辦)。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額滿為止)。
(二)報名表:填妥報名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夾帶附件方式逕寄至本會(傳真:02-25177988 電子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辦理報名,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將另行通知報到參加講習。
(三)報名費:新台幣4000元整【報到時繳交,用於講師鐘點、講義、帽子、T恤、便當、茶水、保險、證照等費】。
(四)電話:02-25072688分機2106
十、授課講師簡介: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學者擔任講座,並負責教材之編撰。
十一、課程內容簡介:如課程表。
十二、附則
(一)凡修滿全部課程者,由本會核發結業證書,參加研習測驗成績優異者,經本會技術委員會初審並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通過後核發A級裁判證。
(二)參加講習之學員由本會報請主管機關辦理公假。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並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其餘膳宿及交通自理,並請自備運動服裝、運動鞋,以利實務演練。
(四)講習期間除學、術科成績外,個人操守亦列入成績考核。
(五)全程參加講習人員由承辦單位核與研習時數24小時。
(六)如經通知報到而未報到者,於兩年內不得再參加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會。凡參加學員,曠課(未請准假者)或缺課(已請准假者)達上課時數4小時以上者,立即退訓並不予退費。
十三、本辦法經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