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舉辦109年新竹市C級棒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提昇我國棒球教練素質、培養優秀教練人才,建立健全教練制度暨提高我國棒球技術水準。
二、依 據: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輔字第 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竹市政府、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新竹市北區西門國民小學
七、舉辦日期:109年2月21〜23日共計3天
八、舉辦地點:新竹市北區西門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新竹市北大路450號)
九、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89年2月23日前(含)出生者),品行端正具備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
1. 現任C級教練。
2.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熱心棒球運動,熟諳棒球規則,且有意從事教練工作者。
【註】1.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6月28日體委競字第0990014160號書函辦理:除93年12月31日高院北分院判決經判刑及緩刑人員,及獲判無罪或罪證不足不起訴外,均列為不適任教練,不得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
2.經處分禁賽年限未屆滿者,不得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
十、名 額: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以50名為限(未達25名則取消舉辦)。
十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7日止(額滿為止)。
(二)報名表:填妥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夾帶附件方式(含109年1月30日後(含)核發之刑事記錄證明影本、C級教練證影本)寄至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信箱辦理(請再以電話(0980-206888)確認是否收到),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將另發電子郵件通知報到參加講習。(報到時需繳交近3個月背景白色二吋脫帽相片4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刑事記錄證明正本、本會核發之C級教練證正本、代辦費)。
(三)代辦費:新台幣3,000元整【用於講師鐘點、證照、講義、保險、場地佈置、文具及其餘活動所需相關…等費】(於報到當日繳交)
(四)承辦人:新竹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行政組長邱郁達先生 行動電話:0980-206888。
十二、授課講師簡介: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學者擔任講座,並負責教材之編撰。
十三、課程內容簡介:如課程表。
十四、甄試方式:
(一)學科測驗:以訓練實務及上課內容為範圍。
(二)術科測驗:以訓練實務技術實際現場演練。
(三)成績計算:學科測驗佔60﹪、術科測驗佔40%,學、術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不含),平均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五、附則
(一)凡修滿全部課程者,參加研習測驗成績優異者,經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初審並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通過後核發C級教練證。
(二)參加講習之學員請向原單位申請公差假。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並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其餘膳宿及交通自理,並請自備運動服裝、運動鞋及教練棒,以利實務演練。
(四)講習期間除學、術科成績外,個人操守亦列入成績考核。
(五)參加講習人員將核與研習時數24小時。
(六)如經通知報到而未報到者,於兩年內不得再參加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會。凡參加學員,曠課(未請准假者)或缺課(已請准假者)達上課時數4小時以上者,立即退訓並不予退費。
(七)自109年1月1日起核發之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48小
時,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於效期屆滿六個月前,始得向本會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每
次展延期間為四年,超過證照效期將會作廢須再重考。
十六、本辦法經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